男子因财产纠纷想不开在北京王府井自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3:12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徐春柳 实习生张寒)昨天中午12时许,一男子在王府井东方新天地西南面广场上点燃自己,现场民警与交通协管员奋力扑灭火苗,并将其送到医院。医生介绍,目前该男子已无生命危险。 附近的交通协管员齐宝成目睹了整个过程。他介绍,中午12点左右,他在马路边指挥交通时,看到路边一个男子用打火机将自己的衣服点燃,火迅速烧至全身。他和附近一个
记者在北京隆福医院急诊室看到该男子,一位东方广场派出所的民警正在给他买药。男子颈部与脸上都有烧伤,但神志清醒。据了解,该男子姓张,52岁,他在老家江苏遇到一起财产纠纷,一时想不开而点燃自己。 医院外科冯大夫介绍,张某烧伤面积达10%左右。“他自称是引燃了汽油,烧伤比较重,有深2度。目前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就怕以后感染。” 昨天下午3时许,江苏驻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到医院看望了张某。他们表示待伤好后会将他接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