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车祸 别人为他“抢”回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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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5: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上午,一辆出租车途经茶店子东街时,不慎撞飞了一辆摩托车。双方讨价还价后,的哥从身上掏出了2300元现金正欲“私了”,另一名路过的的哥傅达海认为是敲诈,赶紧从伤者家属手中“抢”回了现金,并拨打了110报警。 出钱的哥伏某称,昨日早晨9时许,他开车到茶店子东街加气的途中,撞上了一辆摩托车,他立即把伤者杨成茂送往医院检查。昨日中午,检查结果出来了,杨成茂的伤并无大碍
伤者杨成茂称,他被撞飞后,是的哥伏某最先提出“私了”,他想要在家调整好几天,所以就提出让对方赔偿2300元现金,并不是“敲诈”。 对此,交警一分局李海警官称,发生一般的伤人交通事故,双方“私了”尽管不违法,但若当事人未报警,交警是不会帮忙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这意味着,出钱一方将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