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称歌唱家朱明瑛所住公寓仍有停电可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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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6:37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杨丽丽)昨天,记者从朝阳供电公司证实,清境明湖公寓朱明瑛等近百户业主家停电的原因是,该公寓欠缴近12万元电费。 本报昨天以《朱明瑛飞回北京处理“停电”》为题,报道了清境明湖公寓近百住户家遭断电,业主质疑物业一事。记者昨天从朝阳供电公司用电检查科了解到,今年1、2月份该公寓欠交近12万元的电费,因催缴无效,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停电。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停电针对的是整个公寓,应从外电源断电。但根据物业反馈的信息,有的业主正常交费,有的住户家中有危重病人。因此才决定分户断电,并要求物业予以协作配合。 歌唱家朱明瑛作为业主之一,专程回京应对此事。其代理人陈律师表示,遭遇停电的业主基本上都按时向物业交纳了户内用电费用。欠交的是公共区域电费,原因是物业没有公示明细。 小区物业的赵经理说,大堂、会所等公共区域用电占总电量的65%,也是物业管理费的主要开支。大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因此公共区域用电欠费。供电部门按规定对小区断电,物业只能配合。赵经理表示,物业已明示物业管理费的9项组成,其他明细业主如需要可以向物业查询。 朝阳区供电公司用电检查科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只是临时恢复供电。供电部门只通过物业进行整体收费,不掌握小区内的具体欠费情况。如小区继续欠费,仍将按规定停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