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改名误导 购房者要告中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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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6:4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江俊)昨日,本报“维权在线”以《公房蹊跷变卖房管局喊查》为题,追踪报道了李应龙购买的私房“变”成房改房一事。记者昨日从锦江房管局了解到,该局正着手调查此事,待调查清楚后,将把结果通知当事人李应龙。李应龙则表示,他将起诉鑫星房屋中介所,要求该中介所赔偿给他造成的损失!
承认 中介所更改了《合同》收据 日前,鑫星房屋中介所负责人吴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李应龙手持的《公有住房转让合同》付款收据上“李应龙”三字的确是她更改的。记者问,收据更改以前所显示的究竟是哪个名字?该负责人称,该房子应该属于张洪滨从李源盛处购买的,但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此付款收据上的原住户名字应该是“李源盛”。中介所为什么要直接在《合同》的付款收据上更改房主名字呢?吴女士称,更改这些资料的目的,是为办理产权提供方便———不用先过户到张洪滨名下后再转给李应龙。 李应龙则指出,正是中介所私自更改房主名,剥夺了他了解房屋实情的权利,隐瞒了该房屋本来的产权性质,从而导致他想要购买的房屋产权性质与实际不相符合的情况发生。李应龙还告诉记者,他一直不明白:鑫星房屋中介所究竟是通过怎样的方式在房管所将公有住房前房主名字直接更改成“李应龙”的? 症结 如此做法“节省”了税费 李应龙还说,他在咨询了相关业内人士后才明白,房屋中介所直接从《公有住房转让合同》付款收据上将房主姓名更改成“李应龙”,不仅仅是为办理产权提供方便,更为关键的是———如此做法“节约”了本该缴纳的两种税费:房屋营业税、契税。 回复 一定会给李应龙一个答复 昨日,记者从锦江房管局了解到,本报的报道和李应龙反映的情况,已经引起该局负责人的高度重视。目前,该局已经有专门负责人着手调查此事。锦江房管局负责人明确表示,一定会就此事给李应龙一个答复。 愤怒 购买者要起诉“鑫星中介” 李应龙告诉记者,他会耐心等待锦江房管局的最后调查结果,并表示将起诉鑫星房屋中介所,要求其赔偿因此给他造成的一切损失。 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