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问题要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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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6:42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强拆程序和补偿标准要听证 市、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等,对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并提前10日通知被拆迁人。
调整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前要听证 市、县政府在规定、调整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前,应当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同时,对被拆迁的房屋,应当选用两种以上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对收益性房屋的估价,应当选用收益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 超三成拆迁户未达成协议裁决前要听证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多于拆迁总户数30%%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