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冰湖溺亡案昨开庭(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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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6:58 华商网-华商报 | ||||||||||
小伙伴法庭上颤声说经过 昨日下午2时30分,溺水而亡的小林(化名)父母董某夫妇作为原告出庭。董某夫妇请来了当天与儿子一起在湖面上玩耍的彬彬(化名)到法庭讲述事情发生的全过程。 10岁的彬彬站在法庭上,用颤抖的声音说:“当天(2005年1月17日)中午,我和小林一起从公园的护栏外钻进公园。”法官问:“你们经常从护栏外翻进公园吗?”“那是第二次翻。”他接着说:“我们来到湖边,想到结冰的湖上玩。小林拿起石头往湖面上砸了几下,确定没有危险后,我们俩都下去了,大概玩了有十几分钟,我觉得脚下的冰在晃,有些害怕,就赶快爬上岸,但小林不想上来,还在下面玩。过了一会儿,小林就掉进冰窟窿里。当时一名游客看见后报了警,公园里的工作人员也赶来了,但还是救不了,最后拉来两条救生船,才把小林救上来,前后大概半个小时……” 被告认为己方没有责任 原告称,孩子溺水的湖仅1.5米深,若湖边设有警示标识或有人员巡视,就会及时将孩子救起,也不会造成孩子死亡。因此,公园对孩子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原告在诉讼请求中提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3万元。 被告提出,首先,孩子没有购买门票进入公园玩耍;其次,公园湖边立有“禁止嬉水踩冰”警示牌;出事后,工作人员想尽办法救孩子,但孩子已经死亡。发生这样的后果,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负主要责任,公园已经尽到责任。因此,被告认为兴庆宫公园对小林的死亡不负任何责任。 由于小林母亲向法院提供的原告姓名和其身份证不符,因此昨日下午4时许,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审理。 男童冰湖溺亡家长告公园 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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