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重大交通事故原因初步查明两车四大交通违法酿惨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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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8:0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3月22日讯(记者卓上雄通讯员刘小平)记者今天晚上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的西线高速公路“3·21”重大交通事故的原因,警方已初步查明:两车出现的四大交通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这次惨祸的发生。 据警方介绍,3月21日凌晨1时左右,东方市八所镇福久村村民高雄发,驾驶“琼D60977”东风牌重型货车,从三亚返回东方途经西线高速公路311KM+400米处时,撞上了由乐东佛
经警方初步调查,导致事故的原因有以下4条:盛运芳驾驶低速货车违法载客进入高速公路;“琼D60977”重型货车车主王某指使高雄发无证驾驶;高雄发疲劳驾驶;“琼D60977”重型货车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距离。 据介绍,目前所有事故伤者都在三亚市人民医院救治,伤情稳定。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交通肇事逃逸者已投案自首,这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在8小时内破获,交通事故迅速处理完毕。 据了解,《交通法》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先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货运车辆不得载客,核定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这些交通安全规定,看起来平常得不能再平常,可一旦不遵守,它就在刹那间夺走了4个人的生命,伤了11人。 为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严格地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逃逸。等待逃逸者的,将是法律更为严厉的惩罚。 作者:卓上雄 刘小平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