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118本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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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8:13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3月22日讯(通讯员 凌菱记者陈永刚)3月22日,记者从长沙市交警支队获悉,陈向红等118名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已被交警部门公告停止使用。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凡驾驶员由于违章累计记分达12分或超过3个月未缴纳罚款且经新闻媒体公布后,驾驶员仍未在法定期限(公布之日起15日内)前往交警部门参加相关学习和考试,交警部门将依法公告停止其驾驶证的使用。
此前,长沙市交警部门已于2月6日对127名累计记分达12分或超过3个月未缴纳罚款的驾驶员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布,要求他们必须在15日内到市交警大楼办证大厅7号窗口办理相关学习、考试手续,但只有9名驾驶员接受了处罚,长沙交警部门遂依法公告停止了未接受处罚的118本驾驶证的使用。据悉,上次公布后这些驾驶员只要前往交警法制学校参加学习并通过机动车驾驶证科目考试,就可以重新启用驾驶证;而这次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后,如要继续驾车,就必须重新报考驾驶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