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旧货遭遇健康“杀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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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09 宁夏日报 | ||||||||
近日,消费者张先生终于收到了银川市兴庆区商都工商所执法人员为其讨回的490元赔偿金。至此,一起因购买旧货家具导致消费者身体不适的消费者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2004年11月10日,消费者张先生在商都旧货市场购买了一组衣柜,几天后,全家人都感到身体不适,怀疑衣柜有问题,便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却遭到断然拒绝。3月1日,张先生将此事投诉到了商都工商所。
按有关规定,旧货及处理商品不做投诉处理。考虑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工商所执法人员让张先生到银川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检测。3月12日,张先生手持“甲醛含量均超过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限值”的检测结果再次来到了工商所。经过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经营户退还消费者购货款、检测费、交通费共490元整。消费者张先生对处理结果也表示满意。 在此,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旧货市场购买所需商品时要多留心眼。(马宁)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