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昨在京受审承认所有指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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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09:5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依法公开审理了原中共黑龙江省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德于1992年11月至2002年2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其负责包扶企业、提拔使用干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603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卖官名单”牵出17名行贿人 这起轰动一时的“卖官案”,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庭审定于9时30分开始。才8时30分,法院接待室门口就聚集了大批记者,其中不乏刚刚从天津、石家庄、青岛、沈阳等地赶来的外地媒体记者。然而,工作人员的回答让他们很失望:旁听证已经办完了。在马德受审的第三法庭,三条通道都被法警驻守,不得靠近。 根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指控,1992年11月至2002年2月期间,马德在先后担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绥化地区行署专员、绥化地区地委书记、绥化市市委书记期间,在负责包扶企业、提拔使用干部的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索取17人的贿赂款5586000元,美元现金55000元(折合人民币445857元),总计603万余元。在检察机关起诉书中列出向马德行贿的人名单中,包括绥化地区的原市长、县长、县委书记、交警支队队长等在内的各类官员。 马德对检方控罪不持异议 “把被告人马德带上来!”9时30分,随着法官敲下法槌,马德被两个法警押进了法庭。 50多岁的马德身穿皮领夹克衫,戴着金丝边眼镜,乌黑的头发梳得一丝不乱,表情十分平静。进了门,马德突然转过身,面向旁听席鞠了一躬,然后缓步走到被告席上站着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庭审从上午9时30分开始,一直到下午4时50分结束。除去中午休庭的时间,整个庭审只进行了5小时50分钟,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听取了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被告人马德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听取了被告人马德的最后陈述。据介绍,指控内容如此之多,但庭审时间却并不太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马德对公诉机关指控的17项受贿罪行全部认罪。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马德显得很激动:“我是农民的孩子,本应该更加珍惜自己的前途和职责,但是贪婪让我辜负了这一切,辜负了党和人民的培养,我感到很后悔,愿意认罪服法。” 律师为马德作罪轻辩护 为马德进行辩护的是“刘晓庆税案”四大辩护律师之一、中孚律师事务所的钱列阳律师。昨天,他成为无法旁听庭审的记者们的追逐对象。庭审结束后,钱律师向记者介绍,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非常扎实,他在法庭上为马德作了罪轻辩护。他说,马德受贿的600余万赃款都已全部追回,其中既有公安机关追缴的,也有马德主动退还的;另外,昨天检察机关指控的17项内容中,后15项属于马德在检察机关尚未掌握时主动交代的;马德还曾揭发王慎义(曾担任过绥化市市长,后任黑龙江省环保局局长,因受贿罪也将于今日在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的犯罪行为,这些都应视为坦白和立功表现。 据了解,在法庭上,检察机关也对马德提出了罪轻意见。公诉人指出,马德在案发后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根据《刑法》,马德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