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形!六类涉“红”食品今起过堂(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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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0:01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张晓宁 事实疑似涉“红”食品被上“户口” 据沈阳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丁浩哲介绍,他们最早是在3月10日接到辽宁省工商局的消息,要求对产自浙江海宁的山峰牌“油炒萝卜”进行清查。工商执法人员在沈阳市小食品城查出1000余袋疑似涉“红”的“油炒萝卜”,并将其送检。从3月18日开始,沈阳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先后对市内8000余户经营业主进行了排查,对所有疑似涉“红”产品的数量、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及经营场所都进行了登记注册。如果这样疑似产品一旦检测被证实有问题或被消费者举报,执法人员可以立刻准确地将其封存查扣。行动22种产品成重点抽查对象 沈阳市工商局将在今天对全城6类涉“红”产品进行大规模的排查,它们是辣椒油、辣椒酱、腐乳、辣椒粉、榨菜、番茄酱。因为涉及的产品数量和种类过多,工商部门将采用抽查的方式,但其中抽查的主要目标还是国家质检总局已经曝光的22种涉“红”产品。 据悉,此次抽查的范围主要是沈阳市内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丁浩哲处长还提醒广大市民,对“苏丹红”不必过于恐慌,一旦觉察到自己所食用的涉“红”产品有可疑之处,应立即向12315举报。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 据丁浩哲处长介绍,在维护食品安全的职责上,各个职能部门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但各个职能部门在应对这样的事件时,往往会各自为政,协同作战能力弱。信息不畅、影响了事情的处理和解决。从这次查处“苏丹红”的事件来看,如果某些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准确地为工商部门提供所要查处产品的批次、品牌和地点,就会给他们的工作带来许多方便。 为此,丁浩哲建议食品安全委员会能够加强对这些部门的协调。此外,他还呼吁国家能够早日立法,不但要对食品生产部门和流通领域加强监管,更要加强对这些职责部门的监管。 : 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查处生产领域的食品安全,主是生产食品的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及合资企业,甚至个体业主。 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主要是进入市场、商场,有买卖关系的食品。 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企业、饭店、酒楼的食品安全。 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是负责各个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汇总,负责向媒体发布最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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