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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火锅”撤诉认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0:0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引起央视和四川卫视关注的阆中“毒火锅”店老板反告工商局一案,在法院已开庭审理、择日宣判期间,老板潘铁悄然撤诉,昨日上午已向阆中市工商局先行缴纳罚款1500元,工商局同意潘铁缓交3500元罚款。

  去年12月7日,阆中市工商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对阆中餐饮行业进行食品监督抽查时,发现朝天门火锅店销售的水发笋子和嫩脆毛肚有刺鼻气味,经抽样鉴定质量不合格。工商局
对火锅店处罚5000元。今年1月,朝天门火锅店一纸诉状将阆中市工商局告上法庭。2月25日,阆中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时隔20多天,潘铁主动向法院递交了一纸申请,要求撤诉。昨日,阆中市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准许撤诉。本报特约记者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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