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关于推荐评选全国劳动模范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人选公示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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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0:19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根据省《关于做好广东省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和省总工会《关于评选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的通知》精神,经各有关单位民主评选预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委员会评审推荐,并报经省评选委员会评选和全国劳动模范表彰筹委会办公室初审同意,我市评出全国劳动模范六名,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六名。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我市推荐评出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人选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名单: 全国劳动模范人选名单: 杨静娟(女)汕头市金平区金厦街道月季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蔡汉升汕头市邮政局信息技术分局软件部主任、工程师 林梨莉(女)汕头市韵星化纤制品厂厂长 吴大明汕头华汕电子器件有限公司设备主管、工程师 章钦炳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东华村党支部书记 郑永钊汕头市粮丰集团有限公司经理 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人选名单: 张锦珍(女)华南矢崎(汕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秘书、翻译 陈锡莲(女)南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主治医师 林小平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汕头供电分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肖壮伟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影像研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刘爱平(女)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科长、一级检察官 王震东汕头市图书馆外借部主任、助理馆员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3月23日至3月27日止。 四、受理单位:汕头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地址:汕头市南海路29号;邮编:505011;联系电话:8295398;传真电话:8442480。(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