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出9条禁令保护“小洋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0:4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天津3月23日消息(记者张梦薇)为保护天津现有的历史风貌建筑,天津市推出9条禁令,以维护“天津小洋楼”这一特有的城市建筑格局。 天津市政府要求“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保证历史风貌建筑的结构安全、合理使用,保持整洁美观和原有风貌”,并规定禁止损坏承重结构,危害建筑安全等9类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限期改正或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