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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客运新增“保护伞” 旅客坐车可享免费“座位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0:52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若予实习生王丽娜报道 昨日,记者从无锡运输管理处和太平洋保险公司获悉,从4月1日起,全市近万辆公路客运汽车50万个车位将强制投保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座位险”),每个座位最高可获20万-40万元的赔偿。这样,旅客只要坐在车上,不用掏钱就可享受意外保险。

  “座位险”保险费来自客票本身包含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相当于票
价中基本运价的2%。据市运管处客运科负责人王炯磊介绍,“保障金”是国家规定旅客受到伤害后,专门由车主用于赔偿旅客的资金。因此,在旅客购买的车票中,实际上已包括了“座位险”保费。从目前汽车站推出的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愿投保)看,旅客参保率只有10%,万一事故发生后,车主直接用保障金赔偿,往往造成赔偿金额不够而留下后遗症,现在则把部分保障金交给保险公司,事故赔偿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

  因此,车主的运营成本不会提高,车票的价格也不会有变化,既保障了旅客的赔偿权,也规避了客运企业的风险。

  记者在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座位险”责任保险协议中看到,凡市内各类客运班车、快客、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均在此险种强制保险范围内,但不包括城市公交和出租车。

  “座位险”共设计了29种保费价格和最高赔偿标准。车主交纳的每个座位的保险费从65元到280元不等。其中县内的城乡道路短途客运,每个座位最高可赔偿20万元;城市之间的长途客运,最高可赔偿30万元;快客、旅游客车、高速班车,最高可赔偿40万元。车主必须按照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范围对照相应的标准进行投保。在该保险中,还特别约定驾驶员、驾驶员助手、跟车售票员、跟车服务员、经承运人同意乘坐保险车辆的人员也视同旅客。不管是半路上车的,还是在车站上车的,只要是经驾驶员同意上车的,只要坐在车上,有座位的旅客都可以获赔,但超载没有座位的人将由车主自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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