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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有名无实 省消委:开发商要赔楼层差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2:3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实习生戴瑶、罗田)房产买卖合同上清清楚楚写的是16层,收房时业主却发现所谓的16层实际上是14层。近日,业主王先生为此向省消委投诉。

  2004年底,住在小东门的王先生看中了武昌的某新建楼盘,不久与负责开发此楼盘的某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商品房住宅一套。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上约定:王
先生购买的该套商品房楼层为16层。

  由于长期在外地出差,王先生签了合同后,几乎再没有前去查看楼盘进展情况。今年2月初,开发商通知他前去收房,王先生去办理相关手续时才发现,他即将入住的楼层标着“16层”,而实际是14层。

  面对质疑,开发商解释:“因为‘13、14’两个数字不吉利,所以把13变成15,14变为16了”。但王先生表示,在销售时开发商并未告知此理由。

  省消委投诉部负责人表示,《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及公平交易的权利。显然,该房地产公司侵犯了消费者知悉权、公平交易权。本案中,由于协议约定的16层楼层比14层楼层单价(每平方米)要高,因此该房产公司首先应承担返还楼层差价的责任,再争取与业主达成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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