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重症学子转赠捐款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5:17 扬子晚报

  南京大学大四学生周煜身患重症,在得知同校学生患癌急需用钱时,毅然将各方为自己募集的捐款中取出3万元进行资助,此事经本报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震动,不少读者致电指出周煜此举有违法之嫌。爱心之举涉嫌违法?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进行了深入采访。

  质疑:周煜捐款涉嫌违法

  周煜是南大外国语学院大四女生,平时成绩优秀。去年12月31日,她在体检中被查出突患“急性早幼粒细胞型白血病”。她的病情在南大引发了一场爱心大救助,截至今年2月24日,周煜收到各类捐款达36万元,目前已支付治疗费用十余万元。19岁的孙永波是南大化工学院的2002级本科生,家在靖江农村,去年底,他被查出患有胃癌,其家庭根本无力承担巨额的治疗费用。2月27日,周煜决定从受助的治疗费中拿出3万元资助同样急需用钱的孙永波。

  就在人们感慨周煜的义举时,有市民认为周煜转赠捐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受赠人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同意。

  回应:捐款完全出自同情

  昨天下午,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已经出院在家休养的周煜,提及当初的转赠捐款,周煜发出了爽朗的笑声:“说实话,直到记者来采访的时候,我才知道孙永波的名字,不过当初捐款就是出于同情,完全没有想到会被人家指责违法。”她说,在她住院期间,辅导员魏老师在一次探望时提到,本校的一位同学得了胃癌,急需医疗费用。闻听这一消息,周煜想到自己当初生病时也为巨额医疗费用发愁,好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爱,现在自己的病情也逐渐稳定了,尽管她不知道自己的病还要花多少钱,但是自己想给对方一点帮助。她很快将这个想法同父母商量,在父母的支持和学校的帮助下,周煜将3万元捐款转赠给孙永波。

  律师:周煜捐款完全合法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王思涛律师说,周煜转赠捐款完全合法。捐赠在合同法中属于实践合同,赠与人交付赠与物品之后,赠与物所有权属于受赠人,受赠人有权支配受赠物。王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第二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适用本法。”这就是说,这部法律不适用于民间的个人捐赠行为。

  专家:周煜义举值得提倡

  南京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陈如说,此前发生不少这样的事情,重症患者得到了社会关注,各界纷纷解囊相助,可当患者病愈或病情告一段落后捐款却被挪用,面对各方的指责,受捐者振振有辞“捐款给了我,我就有支配权”。周煜同样将捐款也挪作他用,这样的“挪用”是将社会的爱心进行传播和继续,对于这样的义举应该表扬和提倡。本报记者 董婉愉 孙为立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