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队”张顺凤获刑12年,全无被捕时的嚣张
本报讯记者梁克毅,通讯员穗法宣报道:日前,广州市中级法院公布了2004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整体情况,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和组织、强迫卖淫犯罪增幅明显。曾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卡片女郎”公开召嫖案也于去年宣判,“领队”张顺凤全无当日落网时的嚣张,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这是广州近年审理的最大组织卖淫犯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12
月间,被告人张顺凤利用其租住的广州市白云区棠下西街八巷某号201房作为组织妇女卖淫的活动场所。之后,又分别与被告人颜辉、石少华、李晓杰密谋,由他们联系嫖娼人员,再由张顺凤组织卖淫妇女到酒店卖淫。此后,颜辉、石少华、李晓杰分别雇请他人在酒店附近,以派发色情召嫖卡片的方式非法招揽嫖娼人员,协助张顺凤组织卖淫。石少华还指使被告人倪红娟“专职”接听嫖娼人员的电话,帮助石少华招徕嫖娼人员。被告人张顺玉则在张顺凤的安排下,在出租房协助安排卖淫妇女到酒店卖淫,向卖淫妇女收取“提成”,并按约定将“介绍费”支付给颜辉、石少华、李晓杰。至案发前,张顺凤先后组织了姜某、冯某、孙某等七名卖淫妇女,并纠合张顺玉共同组织上述卖淫妇女到本市多间酒店卖淫多次,从中非法牟利。2003年7月4日凌晨,张顺凤安排卖淫妇女姜某到某酒店卖淫;经石少华介绍安排卖淫妇女孙某等两人到酒店卖淫;经李晓杰安排组织卖淫妇女陈某、李某分别到酒店卖淫。当上述卖淫妇女在从事卖淫活动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警方随后在出租屋抓获“坐镇指挥”的张顺凤,面对现场众多记者的镜头时,张昂首阔步,不停地叫嚣着“拍吧拍吧,让你们拍个够”。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张顺凤构成组织卖淫罪,其他被告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张顺凤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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