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涉嫌偷车纵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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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3:2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唐琼本报记者郭龙 离婚后,双流人万成良与前妻时有往来,其趁借前妻汽车之机,偷配了车钥匙,伺机开走了汽车。接到车主报案后,警方找到了万成良,他却放火威胁警察,结果将自己“烧”
汽车丢失 前夫偷的? 2004年9月4日下午,住在双流县中和镇怡丰花园的妇女杨某到中和派出所报案:刚买不久的白色奥拓车被盗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警方终于在成都高新区天仁北一街1号院内找到了杨某被盗的汽车。据门卫反映,这辆车是在该院租房居住的万成良的。 消息反馈到杨某处时,她很吃惊。因为万成良是她的前夫,两人离婚还不到一年,且离婚后还时有往来。 威胁警察 男子放火 去年10月28日,双流警方获悉万成良开车回去了,就前去传唤他。但万成良躲在7楼房间里不开门,后来见大势已去,就将汽车钥匙抛下楼,叫他哥哥开车离开现场。他哥哥准备开车时被警察挡住了。万成良见哥哥没有得手,就大声吆喝警察放人,“否则就跳楼自杀”。 不过,万成良嚷了一阵并没有跳楼,而是从屋里拖出一床棉絮挂在窗口,用打火机点燃,以此威胁警察放人。燃烧的棉絮掉下去,将2楼和3楼的雨棚烧得面目全非,差点酿成大火灾,所幸消防官兵及时赶到灭了火。 警方随后将放火的万成良擒获,同时查明,他是趁借杨某汽车之机偷配了车钥匙,并偷走了汽车。 庭审:他辩称“是借不是偷” 双流县检察官认为万成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故意放火焚烧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遂向双流县法院提起公诉。昨日下午1时30分,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万成良对放火一事很爽快就承认了,但对盗窃汽车却矢口否认。他说,虽然他与杨某离婚了,但平时来往还很多,他经常借杨某的汽车开;汽车钥匙也是杨某给他的,而且在开走车的当天他还给杨某打电话说过这事,他认为自己没有盗窃。万成良的辩护律师认为,万成良虽然放火,但没有危及公共安全,所以不构成放火罪。 昨日,法庭没有当场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