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如何维权成热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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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8:1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昨天对《南京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委员们最关心的是如何维护好志愿者的权益。 王洪清委员对《条例(草案)》第六章第29条和30条的规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第29条规定,志愿者在志愿者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过程中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由志愿者组织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志愿者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志愿者组织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依法向志
此外,《条例(草案)》鼓励志愿者在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团市委书记许宏认为,现在志愿者的组织程度还不是很高,随着社会的发展,志愿服务的内容也越来越强调专业性和技能性,登记注册有利于将这些资源整合在一起。比如有义务家教需要志愿者参与,组织者只要在电脑里调一下,就可以知道南京这样的专业志愿者的人数。这样就便于将志愿者分门别类,也便于志愿者选择自己的服务方向。(王娟 薛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