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农资打假 公布违法企业“黑名单”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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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8:22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唐葵阳实习生张婷)3月23日,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辽宁省质监局的相关要求,沈阳市质监局“2005年春季‘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已进入攻歼阶段。 据悉,此次“农资打假”集中行动从3月10日至4月10日,对全市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农资产品生产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涉证农资产品经销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市质监局公布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标准:
1、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企业;2、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企业;3、在产品中掺假,以假充真的企业;4、生产严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劣质产品(农药主要成分含量低于标准10%、化肥主要有效成分或总养分含量低于标准30%、农机安全指标不合格或其他主要指标低于标准10%)的企业。凡符合以上四个条件之一的都要列入“黑名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