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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走私汽车被罚没,妻子想上法庭讨回血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8:5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 濮素晖金陵晚报记者洪唯【金陵晚报报道】“他向我借钱做生意,声称可以大赚,可他竟用我的钱去走私汽车!”刘晓梅坐在记者对面,眉宇间显得十分焦虑,“我的前半生一直很苦,本想为下半辈子找一个依靠,但没想到遇到了一只白眼狼!”

  苦难的童年

  1962年,刘晓梅出生在浙江省温州市。刘晓梅的家庭地处农村,生活十分艰难。在刘晓梅5岁时,她的母亲因病去世。其父为了摆脱她这个负担再娶,竟在刘晓梅7岁、9岁和12岁时3次将其以几十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做童养媳,机灵的刘晓梅每次都能记得回家的路而逃回来。“一次,我趁着晚上大人睡觉时偷偷往家里跑。途经一片坟地时,我感到浑身发冷,刹那间,我似乎看到妈妈在远处向我招手。我当时很想冲过去抱住妈妈大哭一场,但害怕让我朝相反的方向跑去,一路哭着回家。之后我发现,母亲向我招手的地方是一个水塘,如果我当时过去,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受那么多罪了。”刘晓梅的眼泪夺眶而出。1981年,刘晓梅被父亲以姑嫂换亲的方式嫁给一个姓杨的家庭,男方比其大20多岁。刘晓梅与杨某没有共同语言,遂以帮助亲戚打官司的名义于1993年带着儿子来到南京发展。她在南京市某地租了铺面,开饭店、做发廊、搞批发……尽管刘晓梅没有上过一天学,但她努力学习做生意的诀窍,多年来生意不大,衣食无忧。

  “甜蜜”的转折

  1999年,刘晓梅偶然认识了南京本地人张立志。刘晓梅告诉记者:“他在了解了我的情况后一度对我十分体贴,让我把一切交给他,说他会照顾我的下半生。我见他是南京人,精明能干,又是单身,于是我很快就跟他同居了。”2000年,在刘晓梅之前的丈夫杨某病逝后,刘晓梅与张立志办理了正式的结婚证,成为夫妻。结婚后,张立志连同另一朋友欲前往广州“进”(走私)车来南京发财,张立志希望刘晓梅和他一起去。刘晓梅告诉记者,当时张立志告诉她,车是买给一个大老板的,他们可以从中赚钱,但必须走私。大字不识的刘晓梅对于什么是“走私”不甚了解,只知道走私不能公开,只能偷偷摸摸。尽管刘晓梅的直觉告诉她,走私“不好”,但想到能赚上万元,刘晓梅还是相信了丈夫。她向亲戚朋友借来6万元,又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6万元,总共12万元交给张立志。夫妻俩连同另一人前往广州“进”了一辆“蓝鸟”。该走私车辆在进入南京海关时被查获,之后被没收。

  能否告丈夫

  刘晓梅表示,走私车被没收让她几乎身无分文。如今她已知道走私是一种违法行为,但让她感到愤恨的是,张立志作为自己的丈夫居然出卖自己,将所有的风险全部加在她身上。在她血本无归时,张立志又离她而去,和别的女人“搞”在一起。两人虽没有离婚,但分居已长达半年之久。刘晓梅无法找到张立志。事件发生后,刘晓梅和儿子只能租廉价的房子暂时居住。“儿子跟我讲,他并不阻止我找老公,但叫我不要害他,他让我去撞车撞死,然后赔钱来让他买房。”刘晓梅的语气接近绝望。刘晓梅又告诉记者,在走私被发现后,张立志曾在派出所和海关的笔录中承认,走私汽车的钱由其妻刘晓梅所出。“我可不可以用笔录证明张立志借了我12万元做生意,然后到法院告他?”刘晓梅于上周来到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师观点

  江苏南京东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乔鹏告诉记者,如果刘晓梅的丈夫张立志在口供或调查笔录中承认买车的钱是其向妻子刘晓梅借的,那么刘晓梅完全可以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事实上笔录中只提到刘晓梅出钱,并未提及借贷关系,因此刘晓梅出钱购车而登记在张立志名下的行为应视为赠予,且刘晓梅购车走私的行为本身已经违法。

  既然刘晓梅目前无法证明丈夫曾向其借钱的事实,法院将不会立案;即使立案,刘晓梅的诉讼请求也将被驳回。

  (编辑 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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