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高尔宝消费者获40%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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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09:01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高尔宝”准备以按照购货价款的40%赔偿15名参加诉讼的消费者。 2001年,“高尔宝”增高产品进入南京市,利用虚假宣传,让1300多名消费者蒙受欺骗。2004年“3·15”期间被曝光后,消费者诉至秦淮区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判决双倍赔偿。“高尔宝”方面不服上诉到南京市中院,庭审中,他们只同意赔偿货价款的20%给15位起诉
昨天,此案代理律师向记者证实,“高尔宝”方面已经按调解支付了15位消费者的赔偿款。得知赔偿结果的其他消费者,纷纷向他咨询能否也可以得到40%的赔偿。赵律师说,在“高尔宝”案中,双方调解结果,仅限参加诉讼的双方,至于其他消费者,可以按此标准和“高尔宝”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 作者:庞德坤 朱晓燕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