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举报贩毒行为最高奖3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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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0:23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举报非法贩卖鸦片、海洛因、氯胺酮等毒品,根据缴获量,缴获毒品100千克以上,每案最高奖励30万元人民币。”云南省禁毒委员会秘书长、省公安厅副厅长孙大虹23日在昆明对新闻界介绍说。 当天,《云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对举报方式、举报奖励、奖励的兑现措施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该办法规定,举报新吸毒人员或复吸人员,每查获1名奖励80元;对举报贩卖鸦片、海洛因、氯胺酮、吗啡、大麻、可卡因等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量分为11个等级进行奖励,其中最低的是缴获毒品10克以下的每案奖励300元,最高的是缴获毒品10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30万元。 孙大虹介绍,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的线索经核实破获毒品案件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奖励决定并通知举报人,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实习生/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