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子”受损获3万元心理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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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0:4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飞实习生朱英刚)因投诉使用“柔迪”化妆品后脸部出现黑斑的徐女士在省消协的帮助下,获赔3万元心理补偿费。徐女士表示,为了“面子”问题,她将继续向有关部门追诉因使用该化妆品而造成的前期护理费及后期医疗费的损失。 徐女士谈判3天终获赔偿
3月16日,本报以《护肤不成脸部受损:“面子”问题困扰徐女士》为题,报道了西安消费者徐女士使用“柔迪”化妆品后脸部出现斑点,后经该公司多次派人护理,但是斑块呈黑圈扩散,脸部真皮受损,徐女士愤然向省消协投诉的情况。随后,深圳柔迪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滟赶到西安。3月18日至21日,经省消协3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省消协(2005)第2号调解书写明:“柔迪”厂方愿一次性支付给消费者徐女士3万元,作为心理补偿。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后,“柔迪”公司将3万元现金交给省消协,再由省消协转交给徐女士。 消协心理补偿以前就有 对于“心理补偿”,省消协调解人张正佑解释说,心理补偿其实就是精神赔偿,也就是以经济赔偿的形式给消费者一种精神安慰。省消协以前也曾这样处理过消费纠纷。 3月22日,“柔迪”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滟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因徐女士拿不出脸部护理、心理治疗的有效票据,这一部分请求厂家无法认定,所以也无法赔偿。 徐女士说:“我拿到这3万元,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也说明‘柔迪’公司承认我使用他们的化妆品出了问题。”徐女士表示,要继续向有关部门追诉因使用该化妆品出现皮肤问题后产生的护理费和后期治疗费用。 另悉,碑林质监分局正在对“柔迪”化妆品进行调查,近日将对该产品抽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