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求职未加辨别,竟被中介介绍去运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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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0:50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记者洪唯【金陵晚报报道】中介公司为丈夫介绍的工作单位竟是贩毒集团!日前,刘女士在法援热线中告诉记者这样一个几乎不可思议的消息。 案由 据刘女士介绍,今年年初,丈夫高某通过广告看到位于鼓楼的某中介公司有一个司机
说法 江苏南京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冬表示,我国法律规定,中介作为居间人机构,对当事人双方应行使形式审查义务,以职业中介为例,中介在登记需聘信息时顶多审查该公司有无工商执照。换一种角度,中介公司在实际操作中也没有权力查客户的“底”。对于高某而言,不能因为交了150元中介费而忽视自身对于中介介绍单位的审查义务,即自己判断中介公司介绍的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该公司是否为正当公司。说到底,中介公司只是提供信息的机构,至于信息真伪,很大程度上还需当事人自己判断。据此,高某向中介公司索赔于法无据。(编辑米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