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内再次犯罪,母亲“请求”判儿入狱反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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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0:50 南京报业网 | ||||||||
通讯员 福林 金陵晚报记者 毛蕾 【金陵晚报报道】儿子玩劣难管教,母亲无奈“求”法官判儿去坐牢。昨天上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的审判现场,出现了令人心酸的一幕。 17岁的小雷家住南京栖霞区某村。去年10月的一天晚上,小雷感觉手头缺钱,向朋友
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小雷等两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集体财物,数额较大,已经犯了盗窃罪,小雷对此没做任何辩解。因为小雷的年龄未满18岁,他的妈妈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席了庭审。母亲说,在小雷很小的时候,丈夫和她离婚后离开了家,她只好独自带着小雷改了嫁。也许是对母亲改嫁不满,小雷从此不再听话,整天在外游荡结交了不好的朋友。 母亲说,去年8月,小雷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1年,但法院念他初犯、年纪又小,给他判了2年缓刑。她以为儿子从此会学乖,可缓刑期内的儿子还是不听话,终于又犯了事儿。母亲边说边抹眼泪,说这次法官干脆给他判个实刑,让他到监狱里好好反省,况且家里也实在拿不出钱帮他退赔赃物了。 小雷说,自父母离婚后,就再也没人关心自己。他偷东西也是为了弄钱吃饭穿衣,要说自己沦落到这一步,也全是家里人逼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雷在缓刑期内再犯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并与本次刑期合并执行。据此,栖霞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雷有期徒刑8个月,加上原有尚未执行的1年刑期,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年半。 (编辑 米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