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孩子藐视法律,狂盗财物让人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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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0:50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记者 梁建恕 通讯员吴胜强王胜【金陵晚报报道】这是一起令人惊心的盗窃案,一伙少年一个月时间结伙盗窃了18次,他们中最大的还不到17岁,最小的只有12岁。他们盗窃的手法并不高明,涉案金额也远非巨大,让人惊心的是这些尚未成年的孩子对法律的藐视和对社会的憎恶。 疯狂盗窃
今年2月11日晚7时许,人们依然沉静在春节的喜庆中,3个黑影就着夜色偷偷溜到了大桥二处北大院大场房西边的窗口。看看四下无人,3个人敲碎了玻璃,从窗口翻进了房子。不一会,3个黑影又从窗口爬出来,蛇皮袋鼓鼓囊囊的都是从里面偷得的机械配件、焊割材料和用于铁路工程施工的板料。接下来的1个月里,这伙人几乎每晚都会准时光顾,每次都是“满载而归”。他们将偷得的这些配件统统按废铁卖给了附近的一家废品收购站。 藐视法律 2月28日,铁路工程公安局六处第二公安分处直属派出所接到报案,当即出警。可是来到案发现场,除了看到了一片狼藉之外,现场还留下了一堆新鲜的大便。警方当即推断,这是一伙未成年人作的案。经过大量的取证和排查,警方敲定了线索。3月13日上午9:30,派出所民警埋伏在废品收购站旁,将前来销赃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果然,这是一群还在读书的学生。其中,主犯王小明(化名)最大,还不满17岁。让民警们震惊的是,在做笔录时,这伙少年对法律的藐视到了极点,据办案民警介绍,做笔录时,王小明满不在乎地对民警说:“你们把我抓到又怎么样呢,问完了还不得让我走吗?”看着王小明大摇大摆地走出派出所,民警们只能无奈地摇头叹息。 单亲家庭 据警方介绍,王小明的父母离异,跟着父亲住,但是他却很少回家,父亲也几乎从来不过问他。他干脆连学校也不去,平时就在网吧里晃荡,家里给的钱没几天便花光了。没钱上网了,他开始想办法。恰好在网吧里认识了一个比他还小的张小华(化名),两个人很是“投缘”。没钱了,两人一合计,干脆去附近的场房搞点东西卖卖。说干就干,两个人喊上了张小华的一个朋友一起来到大桥二处的场房,因为白天玩的时候看到里面有好多“废铁”。没花多少工夫便弄到了很多,他们将这些“废铁”卖了80多块钱。拿到了钱,便立马赶回网吧,上网、洗澡,钱花光了便接着再偷。有了“经验”后,王小明胆子越来越大了,他纠集了更多的小孩子跟他一起盗窃,最小的才12岁。民警介绍,王小明被抓后,警方很快通知了他的父亲,可是遗憾的是,他的父亲并不愿意过来,只是在电话里告诉民警随便管教。(编辑米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