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春防后期和清明节期间发生山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1:5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记者昨天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各地将加大力度抓紧做好春防后期和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防止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近来,普宁和海丰及深圳等地方相继发生森林火灾,其中有的还发生山火伤亡事件。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同样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市防火办有关负责人称,由于我市林分结构仍
据了解,我市森林大火发生一般具有山火发生地较为集中、起火原因都是人为引起的和起火时间多为节假日、晚间和午后的特点。为此,我市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近期,加强对野外火源管理。各地组织镇、街道干部和护林员等加强巡山,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坚决管住用火源头。特别要杜绝在林区边缘燃烧山草和垃圾现象,严禁一切炼山作业和林区用火。对旅游区、风景区和火灾多发区等重点区域,则指定专人划片包干,实行重点防范。同时抓紧做好各项扑火救灾准备,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将其“打早、打小,打了”。并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发生一宗查处一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