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伤购物老太 商场被判赔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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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7:07 法制晚报 | ||||||||
商场门口搞促销 晨练老太“凑热闹” 被挤倒地受伤——— 案情回放 2003年11月8日早晨,任女士来到某商场十里堡店门口准备购物。商场开门营业时,顾客们一拥而入,被夹在人群中的任女士刚一进门就被挤倒在地摔伤。任女士起诉商场要求其
本报讯 由于商场促销,69岁的任老太太在一商场门口被拥挤的人群挤伤。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判决商场赔偿老人各种损失5.1万元。 庭审现场 “老太太从公园里晨练回来,看见商场在促销食用油,于是不顾自己69岁的高龄和拥挤不堪的人群挤过去凑热闹。这时候,她应该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后果有预见能力。”在法庭上,商场的应诉律师承认“商场确实有责任”,但因为“任老太太自己也有过错”,因此赔偿金额应该“打个五折”。 对此,任老太太的女儿高女士认为:“商场只是口头上说让大家排队,但并没有真正管理。正是他们的放任态度,导致老人被夹在人群里动弹不得。” 法院认定商场没有履行及时疏导义务,存在过错;老人在人群拥挤时仍欲进入商场购物,其本人也有一定过错。据此,法院判决商场赔偿老人医疗费、营养费及精神赔偿金等共计5.1万元。 作者: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