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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杀害45人的嫌犯受审 庭上自称曾想中止作案(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21:05 桂龙新闻网
辽宁杀害45人的嫌犯受审庭上自称曾想中止作案(组图)
曾经温馨的三口之家

辽宁杀害45人的嫌犯受审庭上自称曾想中止作案(组图)
在供词的最后,王强说自己不会写字,不然会每起案件都详细交代

辽宁杀害45人的嫌犯受审庭上自称曾想中止作案(组图)
犯罪嫌疑人王强的亲属趴在法庭门外关注着庭审

  [新闻抢读]

  昨天上午9点钟,辽宁省三号公案、沈阳市串联54号案主犯王强和四名同犯走进沈阳中级人民法院,这起轰动全国的特大抢劫、强奸、杀人恶性案件正式进入庭审阶段。下午4点50分,沈阳中级人民法院11号庭的大门徐徐打开,因为庭审的各个环节进展得十分顺利,预计需要四天的庭审,结果一天全部结束。

  法庭上,除了两起强奸案外,主犯王强对于公诉方指控的罪行全部承认。

  母等1小时看儿10秒钟

  2005年3月23日早晨8点钟,刘凤霞在小儿子的陪伴下站在法院门口。身边站着的是刚刚从铁岭开原赶到沈阳的王强老叔一行七人。虽然已经知道王强在这次庭审过后不会马上宣判和执行,刘凤霞还是拎着给儿子买的一身儿新衣服,内里夹着孙子小宇的照片。

  开庭时间定在9点钟,大家从法官那儿知道不能和王强说话甚至摸摸他时,显得很失望。有些人开始抱怨这次不如不来。刘凤霞是改嫁了的人,和王家的亲属很少说话,听到这话,无奈的转过头恰好和记者的眼神相碰。身为母亲,老人对他们的想法很不理解,她觉得就算只能看一眼,也不白来。

  等待中,老人一直站在人群后头,直到记者提醒她,王强最想看到的是她时,才站到人前,手里端着孙子的照片。“能递到王强手里不?”“现在不能。”“我能喊他一声,让他看看这边儿不?”老人想和法警商量,可惜法警已把他们限制在离王强所经通道五米外的地方。

  9点钟,沉沉的铁镣撞击地面的声音由远及近,身穿桔黄色嫌犯马夹的王强在法警的重重包围下第一个从通道走过。“王强……”刘凤霞的声音很低,可王强还是应声转头,看到站在左边儿通道处的亲人们,并和母亲对视了大约10秒。然后王强冲大伙儿咧咧嘴,又看了一眼母亲和她手里的照片,闪走了。

  王强平静的表现影响了后面走出来的四个人,每个人都一脸轻松,张百岩甚至向亲人挥了挥手。

  铁镣声渐行渐远,王强的老姑首先哭出了声,刘凤霞顺着墙体滑蹲在地,掏出药瓶儿。“他看到你没?”刘凤霞点点头。“看到孩子照片没?”“看到了。”刘凤霞的话音肯定中带着疲惫。

  作案不看被害啥样儿

  法庭开始审理,王强的亲属扒着门缝往里瞅,可惜只能看到犯罪嫌疑人的背影。大伙儿决定,一会儿就离开这儿,不等王强从庭里出来。

  庭外的人渐渐散了,庭里则喧哗声四起,王强的出现引来被害家属的谩骂声,而他表现依然轻松,“那些是被害人家属吗?”他问工作人员。赵俊鹏在上庭后开始不停地鞠躬,他的表现气乐了法官:“你不用客气。”

  庭上,法官面前的案卷堆了有半米高。

  “王强,你看过起诉书没?”“没看过,我不识字。”庭审前,法官和王强的第一段对话因为王强不识字结束了。

  1995年7月8日,南湖公园。王强供认曾和张百岩在此抢劫。“我用刀刺时,他不在旁边儿,他不知道我拿刀。”张百岩是王强的表哥,1995年时,曾和王强一起抢劫过。张百岩说:“那天先去北市场看录相,王强说出去溜达溜达,我不知道南湖公园多远,也不知道溜达是什么意思。后来听到有人喊救命,有个男的冲我这边儿跑过来,和我撞上了,我手上衣服上都沾了血。”

  “青年公园那次,他(张百岩)没参与,肯定是两个人做的,但和谁我想不起来了。”王强回忆起1995年的另一起案子时,声称想不起来同伙是谁。这时法官问他是不是有顾虑。王强一听,笑了“我没有顾虑,都这样了还有啥顾虑呀。”

  王强不识字,但对自己做过的每一起案件都记忆犹新,时间、地点说的十分清楚。据负责带其指认现场的民警讲,王强能毫无差错的指出每起案发现场的具体地址,既使十年前做的案也不会忘,但是他说自己从来不看更记不住被害人的长相。“我杀完人都是正常走的,从来没跑过。”

  王强在描述作案过程时思路非常清晰,像在说别人的事。

  被害家属挥拳要打人

  45条人命害惨了至少45个家庭。被害人亲属大多红肿着眼睛或面色苍白。这些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所以,说到哪起案件才会让哪起案件被害家属到庭上来,前一名被害家属必须离开。上午10点半钟,被害人胡家母女即将走出11号庭时,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恨,指着王强开骂,王强不爱听,举起沉沉的手镣,手指对方大声回骂。气的胡家母女冲上前去就要打他,被王强一抬手挡住。

  这起案件中,一些被害家属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其中徐家和胡家分别提出11.8万元和15万元赔偿。王强听说让他赔钱,更一脸不屑。“没钱,平时就是靠偷、抢。要是有钱,我能干这儿事吗?”说半道儿,王强眼神中流露出杀气:“要是有父母管我,我也到不了这地步。1998年到1999年我有半年没干,当时我也是不想干了,到大连找我弟出海打工,后来因为打了一个武警,没办法又逃了回来,要不没准我就收手了呢。强奸和杀人都是我干的,和他们都没关系。对了,指控中有两起强奸我没干。”

  王强揽罪的同时,另外几个被告人在庭审时也纷纷将罪行推到王强身上,表示自己没有杀人。最后陈述阶段,“这玩意儿,我还有啥说的!”王强用这句话结束了自己的庭审。

  [律师说法]

  王强罪不可恕其他人尚有希望

  一天的庭审结束,几名律师从法庭走出来,都显得有略微些疲惫。“这么大的案子,累心”是大家的普遍反应。

  王强律师:辩护不会影响判决结果

  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仁作为主犯王强的辩护人在法庭上言语却并不多。“任何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利要求律师为他辩护,对于我来说,王强就是我的一个当事人,和其他当事人没有什么不同。对于案件来说,王强做的这些案子事实清楚,他自己都认了,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我也必须尽到自己的责任,在公安机关,王强主动坦白交代了四起犯罪行为,这个应该属于自首情节;他还检举了同案犯,这个应该属于有立功表现,这些在辩护时我都得提到。当然,我也知道对于45条人命在身的王强,这些从轻的情节显得太微不足道,王强罪不可恕,我的辩护不会影响判决结果。”

  张百岩律师:他是糊里糊涂犯罪

  同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文来是王强表哥张百岩的辩护人,“我没有辩护词,想说的都在心里呢,早就准备好了。”

  “张百岩是王强的表哥,5名被告人里面他的年龄最大,但他是唯一没有犯罪前科的人。我感觉他就是糊里糊涂地走上的犯罪道路,可惜了。”吴律师为张百岩的犯罪感到不值。根据案卷记载和庭审调查,吴律师认为张百岩不应该被指控为故意杀人,“起诉书上指控他参与了两起杀人抢劫行为,但对于第二起来说,他根本没有作案时间。根据王强和张百岩的供述,张百岩曾经被派出所拘留过,时间大概是1995年7月中旬。王强这个人要是你被警察盯上过,他就不再去找你。张百岩出来以后就再也没和王强干过,而起诉书指控的时间是1995年9月,这个时间对不上。第一起他没有参与杀人,也不知道王强要杀人,抢劫上他也只是从犯。所以张百岩不应该被认定为故意杀人。”

  赵俊鹏律师:他有希望留命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志国是赵俊鹏、赵俊伟兄弟中赵俊鹏的辩护人。赵俊鹏是这个案子的第二被告,今年27岁,2001年11月因为盗窃被判了7年有期徒刑,王强案发时他正在营口监狱服刑,因为这个案子2003年8月25日现从监狱解回再审。

  “我认为他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我有四点辩护意见。第一点他没有主观故意。他只是和王强出去抢劫,不知道王强去还要杀人,也不知道王强有没有刀。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人以上的故意犯罪,而赵俊鹏和王强的共同故意只是抢劫。第二点他没有杀人行为,被害人的死亡和他没有因果关系,这一点看他只是一般的抢劫行为,不属于从重的范畴。第三,王强找他出去抢劫、王强动手杀人,他只是负责望风。分赃上他只得到一盒烟。抢劫犯罪中,他应该是从犯。最后一点他是正在服刑期间被押回,对他的宣判时要考虑数罪并罚,数罪并罚就要考虑到减刑。”徐律师表示这个案子中王强肯定要判死刑了,但是其他四个人都有希望活命,“刑期也不能轻了。虽然起诉书上指控的他们四个参与的案件不多,都是一起两起的,但实际上他们都没少干,只是因为时间太久没法认定,他们自己都认了,这一点法官在量刑上肯定要考虑,不会只根据起诉书上的指控算的。”

  来源:

  东方网 责编:梁凯昌 作者:沈阳今报 隋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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