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躲殴打跳窗摔伤 行凶者被判六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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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23:35 大连晚报 | ||||||||
民工躲殴打跳窗摔伤 行凶者被判六年刑本报记者 静河 通讯员 赵桂敏 本报讯吉林省来连打工的农民工张永新为小事殴打同是农民工的姜某,姜某为了躲避跳窗而逃造成重伤。3月中旬,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永新6年徒刑。 吉林来连的张永新等人都是某搬家公司雇用的搬运工。2003年8月16日,李某和初某在为客户搬家时产生矛盾。当晚10时许,初某约上张永新来到李某的住处对
作者:本报记者 静河 通讯员 赵桂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