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闷死8岁重病儿子后续:不堪经济负担下毒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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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01:18 安徽市场报 | ||||||||
亲情对决 他说出了无奈 昨日,本报对亳州人程某亲手溺杀自己八岁病儿的事件进行了报道,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市民们对此的看法也是众说纷纭。昨日下午,记者再次采访了侦破此案的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刑警大队,了解到许多不为人知的幕后故事。
刑警队门前,他掏出借来的7000元钱 从审讯笔录上看,程某在杀死儿子的时候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已触犯了刑法。站在家庭的角度上,他考虑了很多。在庐阳刑警大队路中队长把他带到分局的时候,他问:“你们这是把我带到了什么地方?”路队长告诉他,“这里是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刑警大队,就你儿子死亡一事,我们现在正式对你展开调查。”听到这句话,程某默然,稍微顿了一下,他把手伸向了怀中,刑警们问他要做什么,他说:“我这里还有为给孩子看病借来的7000多元钱,麻烦你转交给我的父亲。”刑警们明白,这时他才明白了,他已经知道面对自己的将是什么。 为孩子治病,他曾经在杭州拣破烂 从警方的调查来看,死者是程某的小儿子,读小学三年级。不管是家里的亲人、学校的老师、同学,还是患病期间接触到的医生、护士、病友,都很喜欢他。调查时,孩子的母亲一再强调,程某非常疼爱这个孩子。当刑警们问程某喜不喜欢这个孩子时,程某说,作为一个父亲,毫无疑问,我非常喜爱这个孩子,他听话而且很聪明。他说,我也是经过非常激烈的思想斗争才干了这件事(指杀死儿子)。主要是因为经济问题,家在农村,为了给孩子看病已经背了沉重的债务,他还曾到杭州拣破烂赚钱给孩子治病,从孩子生病开始,他一直在全力为他治疗。但是到了这个地步,如何治疗也无法挽回孩子的生命。而在他身后,还要支撑一个家,这时他产生了罪恶的念头。 审讯室里,他为亲人磕了三个响头 审讯程某很难。开始时,程某一直都没意识到自己的无奈已触犯了刑法。当刑警们对他进行教育,和他解说了有关法律后,他明白了,开始害怕。此后,他开始编造谎言,称孩子是自己失足落水,甚至说自己看到孩子落水了,但没有救。但是,种种迹象告诉刑警们,他在撒谎。梁斌副大队长告诉程某,你应该磕三个响头,一个给你父亲,你对不起他,一个给你妻子,你也对不起她,一个给你死去的儿子,你更对不起他,给你5分钟的时间考虑,愿不愿意说出事情真相。沉默了2分钟不到,程某突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然后趴在地上“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而当他站起身后,他还是没说,他真的害怕,他还要支撑一个家啊!最后,审讯民警说,他是你的亲生儿子,你这样做,能对起良心吗,现在我们把他的照片拿来给你看,你好好想想。这时,程某彻底崩溃了,他说出了一切。 老家的亲人,还不知道惨剧的发生 在审讯中,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程某内心的痛苦。这种痛苦,每一个做父亲的人都可以理解。毕竟,他是那么地爱他的孩子,而他又亲手杀死了孩子。他没有预谋,但是他在事先经过了痛苦的抉择,一方面是一个无法再挽救的儿子的生命,另一方面是一个家庭。他希望让儿子和家庭得到解脱,但是却没有想到整个家庭将会因此而面临更大的危机。审讯中刑警们发现,程某的心里十分矛盾,他不敢面对现实,害怕受到制裁,害怕家庭因失去他而受到更大的创伤。 本报昨日连线亳州程某的家乡了解到,程某的很多亲人还不知道这一惨剧的发生,这也是他们无法想象的。 律师: 他没有很深的主观恶性 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这起案件,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城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 杨律师说,从行为上,程某已经构成了刑法上的故意杀人罪。在刑法上,故意杀人罪也包括义愤杀人、防卫过当和溺婴等。但是这起案件中,程某显然不属于法定从轻情节。不过,在审判时,还有酌情减轻情节,结合该案实际,程某的杀人动机,其家庭情况以及案件情况都属于酌情减轻情节。杀人案件的审判比较重视主观恶性的程度,在这起案件中,程某并没有很深的主观恶性。作为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我对程某的看法是一方面觉得他很可恨,但是另一方面又觉得他可怜,相信法律会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 心理专家: 长期悲观压抑造成惨剧发生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张许来认为:程某亲手杀死自己8岁的孩子,可从两种心理来理解推测。从病态的心理上分析,其孩子长期重病,使程某长期处在悲观压抑心情中,有可能出现抑郁症,从而迸发扩大性自杀念头,将孩子杀害。另从正常心理来看,程某是在解脱,主要为孩子解除病情,因为孩子的生命最多延长四至五年,而且是在病痛中。他也是在为自己解脱痛苦。本报记者 王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