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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西汉六朝古墓群遭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08:29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一保存完好、规格极高的西汉、六朝古墓群,日前在镇江丹徒长岗许可村的一施工工地上被发现,镇江市考古所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立即赶赴现场予以保护。然而,10天过去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却因为工程施工方的勘探经费没有到位而停滞不前。“长期暴露在外对文物本身就是一种损害”,昨日考古人员向记者表达了他们的焦急心情,他们说,目前古墓群已经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如不尽快把这些文物抢救出来,古墓群的整体研究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如发生盗窃,“对不起古人也对不起子孙”。

  23日下午,记者在工地现场看到,保存完整的2块木椁板散落在工地上,不远处一木椁露出“冰山一角”。考古员何汉生介绍,从墓葬形制和出土的少量文物来看,初步判断这是两处罕见的西汉时期土坑木质棺椁墓,柏木的棺椁周围还用青膏泥加以密封,形制考究,规格较高。他说,“由于施工已造成了一定的损坏,暴露出少量文物,其中有部分精美的漆木器、陶器已经散失”。

  镇江博物馆考古员李永军告诉记者,这种有棺有椁,外面用青膏泥密封的西汉墓非常珍贵,西汉墓在镇江本来就很少发现,而保存如此完整的西汉墓群就更罕见,目前已在该处确定规格较高的西汉古墓有3座。在他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工地上另一处古墓,这座是六朝时期的砖石墓,记者看到,古墓已被抓土机抓过,青色残砖散落在附近,但古墓之形状已能见端倪。

  依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在施工中发现古墓要暂时停工,同时按照文物法第31条规定,工程施工方要承担该处考古勘探的经费。然而,在镇江市文管办下达正式的抢救性考古发掘通知后,隶属某集团公司的施工方尽管立刻停工,可对考古勘探经费,却再三推诿,甚至质疑文物法的相关条款。考古所副所长何未艾告诉记者:“我们已上门和电话沟通过多次,但该公司总经办的一位负责人就是觉得考古费用由他们来承担理由不充分”。她表示自己考古10多年,还是“第一次有单位以质疑《文物法》来拒绝承担勘探费用”。2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该负责人,当记者就勘探费用问到他时,他说未经授权不能回答这个问题,记者再问谁能回答这个问题时,他说“这个事情,到现在我都不知道究竟是分管工程、还是分管企业文化的老总管”,记者欲进一步采访时,他谢绝采访挂了电话。(万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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