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坐电梯引发官司伤者是被狗吓倒还是自己摔倒有待法院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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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0:2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3月24日讯(记者纪燕玲实习生黄河清)一起发生在电梯门口的事件,令一位老人和养狗的女子今天对簿公堂。74岁的老罗说李女士的狗窜出电梯将他吓倒致伤,李女士则说是老罗自身原因摔倒。今天,美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双方都希望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证实自己的说法。 老罗说,2004年10月17日凌晨7时左右,他晨练后散步回家,在一楼电梯门前等候。没
李女士同老罗的家人将老罗送到海口市人民医院,并交纳了1000元的住院押金。老罗说,他住院后一直疼痛难忍,几乎不能动弹,经检查发现第一根腰椎体呈压缩性骨折,住院治疗33天。 老罗诉称,出事后,李女士没有为他交纳医疗费和赔礼道歉,反而说是他自己摔倒的。他认为李女士违反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私自在小区内养狗,明知狗存在攻击性和危险性,却不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经常在小区内遛狗并让狗随意乘坐电梯,最终给他造成严重的伤害。老罗要求李女士给他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李女士同时向法院提出反诉。李女士说,她养的狗是业余表演宠物,有驯养手续。当时,她牵着狗在电梯里还没动,狗也没有叫唤,却看到老罗向后退了2米左右,慢慢坐下后躺下。她把狗拴住后,上前扶老罗,并和老罗家人一道送去医院,垫付了1497元的医疗费用。 李女士认为,老罗是因自身原因摔倒,她提起反诉的同时,要求老罗返还她垫付的1497元。 该案当庭没有宣判。 作者:纪燕玲 黄河清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