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企业将分三大类监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0:38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今天起,由市食药监局制定的《石家庄市药品经营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办法》指出,今后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将分“三大类”。 连续两年未发生因药品质量被各级药监部门处罚,且所经营的药品质量稳定,企业诚信度高、信誉良好的企业为一类企业;最近一年内未发生因药品质量被各级药监部门处罚,所经营的药品质量稳定,信誉较好的企业为二类企业;未列入一、二类药品经营企业及取得
据透露,全市目前被列入三类企业的有15家批发企业、14家零售企业;被列入二类企业的有18家(包括零售企业6家)。这些企业将是今年食药监局监管的重点对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