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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企业将分三大类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0:38 燕赵晚报

  本报讯今天起,由市食药监局制定的《石家庄市药品经营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办法》指出,今后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将分“三大类”。

  连续两年未发生因药品质量被各级药监部门处罚,且所经营的药品质量稳定,企业诚信度高、信誉良好的企业为一类企业;最近一年内未发生因药品质量被各级药监部门处罚,所经营的药品质量稳定,信誉较好的企业为二类企业;未列入一、二类药品经营企业及取得
《药品经营许可证》不满一年的药品经营企业,以及一年内发生过因药品质量而被各级药监部门处罚的企业为三类企业。

  据透露,全市目前被列入三类企业的有15家批发企业、14家零售企业;被列入二类企业的有18家(包括零售企业6家)。这些企业将是今年食药监局监管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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