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法庭上谈“诚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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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0:40 南京报业网 | ||||||||
通讯员 下刑 金陵晚报记者 毛蕾 【金陵晚报报道】一个并不精明的骗子,两次用假的房产证、土地证骗得购房定金6万元。昨天上午,南京下关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合同诈骗案,一审判处庞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40多岁的庞强是下关一船厂的下岗职工,去年5月在金陵二村租了一套房子。不久,庞强在一家房产中介登记找合租人,还顺口说可以转让,并委托中介代卖这所房子,很快就有了回音。 庞强立刻拿出自己在江东门花钱做的假房产证、土地证,还有自己的身份证给对方看。 见房产证和土地证上的名字是同一个人,买房心切的张女士信以为真,当即商定以25万元成交。张女士先付了3万元定金。同年11月14日,庞强又用同样的伎俩在另一家中介骗了黄女士3万元定金。 法庭上,庞强一再声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卖了房子做生意,却被骗了个精光,为了还钱,他只有出此下策。 对公诉人的起诉,庞强供认不讳。当审判长问及赃款去向时,他说有些钱贴补家用了,大部分钱用于还债了,欠人家的钱要还,要讲“信用”。 (编辑 米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