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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撞死劫匪被判3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0:40 南京报业网

  【据新华社长沙3月24日电】 长沙“的哥撞死劫匪案”23日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劫后驾车撞死劫匪的长沙的士司机黄中权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受害人家属36998.78元。黄中权当庭表示要上诉。

  2004年3月1日晚,长沙的士司机黄中权被两名男乘客持刀劫去200元和手机。劫匪逃走后,黄中权驾车将其中一名劫匪姜伟撞死。芙蓉区法院刑庭庭长赖忠接受采访时表示,死者
姜伟与同伙实施抢劫后逃离现场,针对黄中权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此后黄中权驾车追赶并将其撞死,已经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考虑到本案被害人姜伟有重大过错,酌情对黄中权从轻处罚。

  (编辑 黄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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