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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岁婆婆在起诉儿媳前去世 身后事竟无亲人过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2:08 龙虎网

  【龙虎网讯】前天早晨9时许,兰园敬老院的陪护人员发现,已在敬老院生活十余年的黄国清老人呼吸困难,人处于半昏迷状态。敬老院负责人立即通知老人的儿媳、孙子和孙女。在负责人将奶奶病危的消息告诉孙女后,孙女没有表态,立即将电话挂断。下午1时许,记者随敬老院负责人来到老人生前住所——进香河路一处民宅,希望其家人能前往敬老院看看老人;或征询其家人意见,是否送往医院抢救,结果被拒绝进门和采访。晚上8时许,老人在敬老院孤死,身边没有一个亲人。老人的儿媳是一大学的老师,孙子、孙女均在南京本地。
什么原因致使他们不理婆婆、亲奶奶的死活?

  矛盾的由来

  黄国清,1917年出生。在宁波生活了大半辈子后,她来到南京与儿子合住。当时在南京某大学工作的樊开文喜得贵子,由于妻子和自己均是同所大学的职工,工作很忙,带孙子的重任便落到了奶奶黄国清肩上。来到南京后,黄国清与儿媳相处得十分艰难。据之后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儿媳所称婆婆的“罪过”有三:第一,婆婆偷了家里4000元;第二,婆婆在卖掉原宁波房产后没有告知樊开文和自己,一分钱不拿,让儿子、儿媳白养她;其三,到处串门说儿媳不好,搞得自己难做人。基于这三点,樊开文在母亲和妻子间左右为难。

  白发人送黑发人

  据法援工作人员和敬老院人员介绍,1993年,由樊开文的工作单位出面,黄国清被安置在兰园敬老院。其子樊开文按月支付护理费和伙食费。至老人去世前,只有儿子按时前往敬老院看望老人,儿媳、孙子、孙女没有去过一次!2004年底,已是教授级别的樊开文因肺癌不治去世。临终前,樊开文交给敬老院2000元钱,委托敬老院处理老人的后事。樊开文去世后,他生前所在大学以遗属补助的名义发给黄国清2640元,但该笔费用被黄国清的孙子领取。

  法律援助

  儿子辞世导致无人交付黄国清在敬老院的费用。此时由于黄国清已生活不能自理,凡事需敬老院工作人员代劳,每月的费用也相应上升。由原来的600元/月上升至900元/月,这还是敬老院照顾老人孤苦而减免后的费用。在与黄国清的儿媳、孙子和孙女再三联系无果后,敬老院负责人找到了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法律能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劝导,黄国清的孙子终于答应交纳费用,但他认为900元/月这个数字太高,他认为敬老院乘人之危,借着父亲去世发横财,他只愿支付650元。在孙子带钱来到敬老院后,已无法动弹的黄国清拼着全力质问孙子:“这么多年,你有没有来看过我一次啊?”孙子无言以对。事实上,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儿辈无人行赡养义务,孙辈应代其履行该义务,因此黄国清孙子、孙女的行为违法且无情!剩下不足的费用怎么办?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本着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态度,仍期盼一家人能够调解处理此事。如果真的无法调解,工作人员已准备以分割遗产的名义,由婆婆黄国清将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儿子樊开文去世后遗留的房产和钱物,以此解决老人的护理费问题。由于老人已死,法律援助中心再也无法帮助老人讨权益,哪怕是活命钱。工作人员均感到十分遗憾。

  身后纠纷

  88岁婆婆在起诉儿媳前去世 身后事竟无亲人过问

  作者:曲可 洪唯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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