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财勒死“坐台”老乡并碎尸 重庆一兄妹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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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3:0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25日电中国法院网消息,近日,重庆李华兄妹谋财勒死老乡碎尸案,在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华和李春梅兄妹因犯抢劫罪被分别判处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0岁的李华是重庆市丰都县虎威镇人,比他小3岁的胞妹李春梅在汕头打工。2003年12月中旬,李华因手头拮据向妹妹提出借钱,在发廊打工的妹妹李春梅也囊中羞涩,于是兄妹
2003年12月24日下午5时许,李春梅以要归还欠款为借口,将谭某诱骗到自己在汕头市区租住的房屋内。在商讨债务问题时李春梅与谭某发生了争执,李春梅恼羞成怒一把将谭某推倒在沙发上,其兄李华则趁机冲出来,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紧紧勒住谭某的脖子,逼迫谭某说出其银行借记卡的密码。由于谭某坚持不肯说出密码,李氏兄妹便残忍地将其活活勒死。兄妹俩从被害人身上及手袋里,搜劫得手机1部、金戒指1枚和银行借记卡1张(内有存款10.1万多元)等物品。当晚兄妹俩与尸体共处一室,度过了心惊胆战的一夜。第二天,李华决定毁尸灭迹。他用菜刀将被害人的尸体肢解碎尸,分装成5个黑色垃圾袋,然后搭乘一辆出租车,将几袋尸块分别载到潮安县浮洋镇潘吴村几个废弃工棚旁抛下。 令人发指的是,这对泯灭人性的兄妹抛尸后,竟然再次窜到被害人谭某自己租住的房屋内,搜劫走金首饰3件(价值人民币2026元)及现金数百元。随后,李华携带所抢的借记卡和手机潜回重庆市,去年1月李华兄妹俩落入法网。(宿华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