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谁的车出事就该由谁来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5:07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史文儒 记者刘晓峰)乘车时发生车祸,乘客因此而受伤,不过事故责任方却是另一辆车,这种情况下乘客的医疗费应该由谁来付?昨日,记者从海城市法院了解到一起因乘坐三轮车被撞伤而引起的纠纷案,法院最后裁定三轮车主给予受伤乘客一定的赔偿。 据了解,原告胡某、吕某是一对母女。2004年10月7日上午,二人乘坐一辆营运三轮车
伤愈出院后,母女二人找到三轮车主,要求赔偿有关费用,但车主拒绝赔偿。理由是这起交通事故是由两轮摩托车造成的,自己没有责任。交通管理部门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方是两轮摩托车主。母女二人又找到两轮摩托车主,该车主也不同意赔偿,称“你们坐谁车,就该找谁赔偿”。多次协商未成,母女二人便将三轮车主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被告是客运个体户,原告搭乘其驾驶的营运三轮车,被告同意搭乘并已实际运载,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客运合同,这一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被告作为承运方,应对乘客的人身安全负责,造成损害理应赔偿。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三轮车主赔偿胡某、吕某经济损失7500余元。 据有关人士介绍,乘客万一在乘车时遇到类似事故,除乘客自身原因造成车祸的以外,可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向自己所乘车的车主索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