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不达标食堂别开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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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5:07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记者 时光 实习生于诗琦)昨日记者从鞍山市卫生监督所获悉,为防止学校(幼儿园)食堂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连日来市卫生监督所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堂、饮用水卫生等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将不允许开业。 市卫生监督所近期着重检查了食堂中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检查
据了解,鞍山市卫生监督所要求校方建立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制度,建立处理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卫生必须达到《辽宁省学校食堂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辽宁省学校食堂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的要求。未达要求的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允许开业,待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开业。此外,学校(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卫生、进校的桶装饮用水卫生,尤其是大学新建校区和农村学校的自备水源卫生及管理人员的健康情况都必须达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