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首饰偷也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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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6:1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33岁的林平是一家贸易公司的经理,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2002年春节后,开始和比他小10岁的朱某同居。大学毕业的朱某家境殷实,又是家中的独女,其父母坚决反对她跟有过婚史的林平交往。但朱某对林平死心塌地,不仅瞒着父母和他同居,还为他打胎两次。 朱某本来就弱不禁风,打胎后身体变得更加虚弱,昔日娇艳的面容全然不见。林平日益对朱某心生厌烦,打定主意甩掉她。2005年2月13日,回安徽老家过春节的林平提前返宁。此时
春节后朱某回到两人同居的屋子,发现衣柜中已不见林平的衣物,首饰也不翼而飞,心中明白了大半。绝望透顶的她以失窃案报警,公安机关寻至林平单位将其抓获归案。昨天,嫌疑人林平被南京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承办人解释说,林平送给朱某东西属于赠与行为,表明这些首饰已成为朱某私人财产。林平私自将朱某的首饰拿走,符合盗窃的构成要件。(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黄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