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生口角 夺命恶魔持刀杀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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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23:2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23岁的外地无业人员秦本洪,因琐事将人勒昏后,恐事情败露便连杀两人。今天,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41.5万余元。 2004年6月28日12时许,秦本洪在本市丰台一小区房间内,因琐事与租住该处的安某(殁年20岁)发生口角后互殴。秦本洪用毛巾猛勒安颈部致安昏迷,秦本洪误认为安已死,将安
此后,秦本洪见安苏醒,又持菜刀砍切安颈部16刀,致安机械性窒息合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