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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二建 “蛀虫”给贪钱找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23:24 法制晚报

  涉嫌侵占数百万 竟称“一国两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否认全部指控———

  本报讯原海淀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六工程处主任娄永刚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今天上午在海淀法院第二次开庭。娄永刚仍然对所有的指控一概否认。

  庭审现场

  娄永刚个头不高,站着的时候习惯性的八字脚。庭审中公诉人又提出了新的证据,主要是海淀“二建六处”几个副主任的证言。对于公诉人出示的每一份证据,娄永刚都称:“有意见,这些钱我一分都没拿。”

  娄永刚为自己辩护称,“二建”和“六处”是合同关系,他作为“六处”主任只是每年给“二建”上交14%的利润,剩下的自负盈亏。他挪用的并不是“二建”的钱,而是自己的钱。有些钱是他为“二建”拉活儿,“二建”给他的好处费。辩护人称,由于“二建”和“六处”是合同关系而非劳务隶属关系,所以检察院指控的做假账行为只能算是违规而不能算作侵占。

  庭后采访

  旁听了庭审的海淀二建徐主任称,娄永刚一直是他们的正式职工。他给娄上了“三险”,还每月给他发工资,肯定不是承包关系。现在公司的公章、办公室钥匙、库房钥匙都在娄的亲戚处,他们的工作无法开展,单位已濒临倒闭。

  案件回放

  检察院指控,2001年11月,娄永刚利用担任北京市海淀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六工程处主任的职务之便,以支付工程材料款为名,从该工程处领出9张转账支票,共计人民币259万余元,打入北京德伟门窗有限公司银行账号后陆续提现,后利用假发票和假入库单在单位平账,将259万余元占为己有。

  2002年1月至2003年4月,娄永刚先后将第六工程处所有的340万元及该工程处应收的工程款900万元打入其以个人名义在本市大兴区所承接的“翡翠城一期工程”项目,用于个人的营利活动。娄永刚于2003年11月23日被抓获。

  第一次开庭时,娄永刚便对公诉人的指控完全否认,当公诉人问他第六工程处与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什么关系时,他竟冒出一句:“一国两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作者:杨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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