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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4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5:28 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实习生黄向荣通讯员孙伟)《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3月25日,深圳市检察院及6个区检察院分别组织人员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宣讲《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手册,为《条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附:深圳市检察机关受理举报、防贪教育联系电话一览表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实习生黄向荣通讯员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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