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 南宁六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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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6:16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3月25日下午,经南宁市政府批准,南宁市消防支队在六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警示牌,并建议市民不要到这些场所去消费娱乐,以促使这六家单位尽快整改完毕。 这六家单位分别是南宁饭店、金福兴大酒店、新和平商场、国际经贸大厦、桂登商住楼、横县横州交易场。
南宁消防支队负责人表示,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亮黄牌,目的是确认整改单位的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隐患自查、责任自负,加强舆论监督,加强警示作用。警示牌标明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直至彻底整改。(宫玉郡) 作者:宫玉郡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