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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个事业单位将不再实行工资统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6:58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文锦实习生畅雪娟)昨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为积极推进省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省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开始试行,104个事业单位将不再实行工资统发。

  工资按岗定酬

  按照实施方案将在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所聘岗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学历、资历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按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来确定绩效工资。通过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工资与效益挂钩、兼职兼薪、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补充购买商业保险等多种适合单位特点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内部分配方案必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人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人事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单位法人收入不得超过标准

  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收入分配,可与单位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目标责任挂钩,实行效益工资、奖励工资、协议工资等分配方式。对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的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人均收入水平的3倍;对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其法定代表人的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人均收入水平的5倍。

  三种管理形式分配收入

  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经费来源,实行工资总量调控。除财政预算内拨款外没有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控制的管理形式,此类单位工资总额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工资政策规定核定;除财政预算内拨款外,有相对稳定其他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形式,此类单位收支结余额提取工资的比例一般控制在30%以内,年工资总额增幅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的20%;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浮动工资总额的管理形式,此类单位收支结余额提取工资的比例一般控制在50%以内,年工资总额增幅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的30%。

  5月1日起试行单位退出财政统发

  按照实施方案,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首先在已实行工资统发的省属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幼儿园、科研设计院所、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和其他未实行工资统发的各类事业单位试行。从2005年1月起,对试点单位实行经费包干管理;2005年3月底前,各试行单位按本方案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工资专户;2005年5月1日起,已实行上卡统发工资的试行单位退出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由单位通过在银行设立的工资专户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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