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涉嫌猥亵27岁侄女遭指责 服毒自尽证清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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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8:0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我硬是比窦娥还冤啊!”昨日上午,在彭州龙门山法庭上,27岁的海鸥泪如雨下。1个月前她因指责二爷(叔叔)冯富对其有猥亵行为,二爷随后服毒自尽(本报曾予报道)。二娘(伯母)吴琼以“损害名誉致人死亡”将其告上法庭,要海鸥支付丧葬费、精神损失费2.8万余元。昨日上午,龙门山法庭公开审理了这起“损害名誉致人死亡案”。 陈述案情被告泪如雨下
法庭上,海鸥显得激动不已。据其称,上月12日上午,吴琼叫她去她家帮忙织毛衣,不久,有人请二爷全家去吃团年饭,几分钟后,二爷就回来了。见她一人在火塘边烤火,就挨着她坐下来,问她:“海鸥,你的手咋一只粗一只细呢?”说着还把手伸进她的领口往里摸……海鸥说到这里时不禁哽咽了。 海鸥说,她挣脱二爷的手跑回家,将此事告诉了父亲冯宽。冯宽决定给冯富的儿女“打招呼”。次日,冯宽打电话给冯富的儿子冯刚及其女儿冯香告知了此事。与此同时,海鸥再次来到二爷家,将此事告诉了吴琼,吴琼一再声称家丑不可外扬,二爷夫妻俩当即向她赔礼道歉。下午2时,吴琼突然将正在打麻将的冯富带回家,不久就传来冯富服毒的事。 证人证词死者自杀与被告无关 法庭上,海鸥代理人岳供还出示了有关证人证词,称冯富服毒前是被吴琼从麻将桌上带走的。而吴琼说:“冯富偷了家里几百元钱”打麻将,要带他回家弄清楚。孰料很快就传来冯富服毒之事。岳称,此前被告未与死者及原告发生争吵,被告更未对其名誉造成损害,因此,冯富自杀与被告无关。 死者儿子他们诬陷父亲是想敲诈 对于海鸥陈述的事实,冯富的儿子冯刚进行了反驳。冯刚称,冯富一向品行端正,且有73岁高龄,在当地口碑一直不错,绝对不会做出荒唐之事。他称冯富在被海鸥诬陷后,才以死证清白的。他认为,海鸥一家诬陷冯富的目是敲诈钱,13日上午,冯宽在电话中就明确地表示,要他拿几千元来私了,冯宽在遭到拒绝后便将事件扩大,以至逼死了冯富。 冯刚说,他起诉的目的不是为钱,而是为了洗清父亲的冤屈。其父死后,人们对此议论纷纷,给他一家造成极大伤害,为此,他在要求法院判令海鸥支付丧葬等费用的同时,还要海鸥一家向其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 由于双方争执太大,法院决定择日判决。(除代理人外,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米文勇 记者王仁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