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家财年年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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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08:07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今后,长沙市天心区党政“一把手”必须于每年1月15日之前书面报告其前一年的家庭财产和个人收入。 天心区昨日下发区委《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天心区将实行家庭财产及个人收入报告制度,当年的财产和个人收入必须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告,区纪委负责对“一把手”所报告的家庭财产和个人收入报告受理,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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